第B1版:B叠首版 上一版3  4下一版  
 
版面导航

第F1版
封面

第F2版
生活资讯

第A1版
要闻
 
标题导航
2012年1月17日 星期
3 上一篇  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
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集到7000多条意见
在校车安全标准、行车优先权等方面有不少意见相左

  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日前结束。记者16日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,截至2012年1月11日,共有2818人次通过网络、信函提出7030条意见。在关键问题上不少意见相左。

  就近入学还是发展校车:许多意见提出,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,不能仅考虑校车本身的安全。校车再安全也会有风险,应当从源头上采取措施。关键还是应当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,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上学,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。

  幼儿和高中生是否应当使用校车:有些意见赞成使用校车接送幼儿园幼儿,认为这符合目前实际情况。特别是农村地区许多青壮年外出打工,孩子由爷爷、奶奶等老年人照看,他们接送幼儿上下学有困难,使用校车接送幼儿是比较好的办法。有些意见则不赞成使用校车集中接送幼儿,认为让没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的3—6岁幼儿集中乘坐校车,风险太大,很难保证安全。

  校车高标准是否可行:对征求意见稿关于接送幼儿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用校车的规定,有些意见表示赞成,认为这可以更好地切实保护乘车幼儿、小学生的安全。有些意见则不赞成这一规定,认为这一规定不可行,特别是农村地区很难做到。

  校车是否应该享有优先权:据介绍,多数意见赞成征求意见稿关于校车通行优先权的规定,认为这是条例的“亮点”。有些意见则提出,这些规定是效仿国外的,不符合我国国情。农村没有公交车道,也很少有交警执勤,这些优先权基本用不上。在城市则会加剧交通拥堵。

  3年过渡期长还是短:征求意见稿规定,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,用于接送幼儿、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,可以根据省级政府的规定使用非专用校车。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,对于规定一定时间的过渡期,普遍表示赞同。也有不少意见认为,3年过渡期偏短,很多地方3年内更换专用校车有困难。

3 上一篇  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
南京日报社主办 南京日报总编辑:王嵬 国内统一刊号:CN32-0030 社址:南京市龙蟠中路233号 南京日报信息热线:4008885998 新闻热线:025-84686110

南报网简介
 About Us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版权声明  会员注册  内部邮箱  合作伙伴:方正爱读爱看网

南京日报版权所有,未经同意不得转载、复制或建立镜像

本站法律顾问 苏ICP证030173号
   第F1版:封面
   第F2版:生活资讯
   第A1版:要闻
   第A2版:要闻
   第A3版:经济
   第A4版:民生
   第A5版:社会新闻
   第A6版:热线·互动
   第A7版:专版
   第A8版:南京税务
   第A9版:网闻
   第A10版:财经
   第B1版:B叠首版
   第B2版:国内国际
   第B3版:往事
   第B4版:军事
   第B5版:风雅秦淮
   第B6版:健康周刊
   第B7版:旅游周刊
   第B8版:文体
“公考状元体检门”副局长受贿10万元
不存在中国要“进攻印度”问题
越中关系在越对外关系中居最优位置
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集到7000多条意见
日拟为包括钓鱼岛在内的39座离岛命名
超市里买不到的“鲜味儿”,真的很好吃!
一券在手,提货无忧
伊朗警告海湾产油国莫“补缺”
7种面额礼券随意选,零利润单品需要“抢”
超市里买不到的“鲜味儿”
野田佳彦带伤参加民主党大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