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护城河禁止钓鱼,荆州严禁瓮城内摆摊设点……
今年以来,城墙申遗的脚步不断加快:7月,《荆州城墙保护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对外公示;11月1日,《西安城墙保护条例》正式施行……至此,以“中国明清城墙”联合申遗的四座城市——南京、西安、兴城、荆州,在城墙保护方面均已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条例。跨过“立法保护”这道门槛,“中国明清城墙”在联合申遗的征程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
根据世界遗产的申报要求,遗产地在保护管理方面要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有专门的管理机构,二是对遗产地进行立法保护。2006年底,南京、西安、兴城、荆州四地联合申报的“中国明清城墙”被列入申遗预备名单,但城墙立法保护工作却未能同步。
1996年,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《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》,南京明城墙保护和管理率先走上法制化轨道;2004年10月,辽宁兴城也颁布施行《古城保护暂行办法》——当城墙申遗四地进入预备清单时,只剩下西安和荆州尚未立法。2007年,全国18个城市的城墙管理者与研究专家齐聚金陵,讨论通过了关于中国城墙保护的《南京宣言》,“申遗四地制定城墙立法”也被提上日程。经过两年多的紧张筹备,西安与荆州也相继出台了城墙立法。
作为国内城墙立法的先行者,《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》成了其他三地学习借鉴的参考。不得非法占有、买卖城砖;禁止在保护范围内排放污水、堆放垃圾;利用城墙拍摄影视内容需按规定报批……这些南京城墙的保护条款,也被引用到三地的城墙保护法规之中。西安城墙四面环水,为了保护城墙整体景观生态环境,当地在立法中还明令禁止在护城河内捕鱼、钓鱼;荆州则严禁在瓮城内摆摊设点。
“立法保护不仅仅是为了申遗,更重要的是为保护城墙提供法律保障,唤起公众对文化遗产的关注与珍视。”市文物局文物处丁波科长表示,有了立法保护之后,破坏城墙的行为逐年减少,市民保护城墙的意识也不断增强。“上个月,有人在下关一处居民楼内藏了十几块城砖,附近居民发现后,马上向文物部门举报。”丁波表示,虽然是件小事,却说明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把城墙看作大家共有的遗产。
本报记者 朱凯 实习生 王悦